平日里在家闲着无聊的我们就会通过看电视剧或电影来打发时间,而在期间会播放各种各样形式的广告,让电视前的我们观看,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不过在今年国家广电局发布的针对医疗保健类的广告会作出新的规定。
记者近日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今后各级电台电视台上的医疗、药品、食品、化妆品等广告,播放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且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
医疗保健类广告“有点儿乱”,经常误导人,是民众的共同感受。这是由于广告规制缺失,有人趁机打“擦边球”,于是就有了“患者现身说法”,专家“出场”和“坐台”,甚至还设置了情境对话,把没有经过证实的甚至是假的说得跟真的一样。随着自媒体兴起,有的把医疗保健类广告做成软文,有的改编成“心灵鸡汤”,有的炮制成令人惊讶的“新闻事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利剑出鞘,公众期待能净化医疗保健类广告市场。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禁令发布以后,能否发威生效,还是得看执行力。那么,执行力从哪里来?
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监督各级是否执行到位,即要求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上报整改情况;二是监管部门要紧密配合,不能各自为政,不能踢皮球;三是一旦发现问题,不论涉及谁,一律从严查处,曝光违法行为,建立黑名单,列入征信体系,加大处罚力度,以儆效尤,制度才有震慑力;四是对“嘉宾”“专家”“明星”参与虚假宣传的,一律从重从严追究其连带责任;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简化消费者维权程序,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服务和方便,帮助消费者打赢维权官司,倒逼市场主体遵守制度。
禁令开对了治理乱象的“药方”,但能否见实效,关键还要把“汤药”喝下去,才能“治好病”。否则,不只是禁令成了纸老虎,民众也会报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只是隔空“喊话”,没有实际行动。
新的广告受限制度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无疑不是件好事,有效的打击了一些短片广告形式宣传医疗,药品类的来夸大其作用和治疗效果,本着以利益为主的目的来欺骗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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