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药品 > 药品资讯 > 药品新闻

黄金御宝违法广告遭查处

发布时间:2013-06-15 10:33:46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2年10月份违法广告的公告 黄金御宝上黑榜

  为贯彻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现将2012年10月期间我局广告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广告予以公告。

  附件:2012年10月份予以公告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序号:3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名称:黄金御宝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经销公司或生产企业: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
  刊播媒介名称:宣传资料(男性健康专刊)
  刊播时间:2012-10-1
  违法原因:虚假宣传
  处理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链接:市食药监局通报:东湖保健醋、黄金御宝等广告违法
  

  据《新闻晚报》报道,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今年10月期间在广告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广告。其中,β-黄金活胰素(国食健字G20040726)、东湖保健醋(卫食健字(1997)第646号)、黄金御宝被通报,其违法原因是虚假宣传。目前这些违法广告已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移送至工商部门处理。

相关标签:黄金御宝
以上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如有涉及到侵权,违规信息请及时联系我站处理。
上一篇: 假药警示:钻骨灵风湿胶囊 下一篇: β-黄金活胰素虚假宣传遭查处 ...



药品热点资讯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