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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盟制药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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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盟制药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5380
  • 生产企业: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适应症:本品用于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等。
  • 用法用量: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
  • 相关疾病: 小儿感冒 ,头痛 ,感冒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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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每袋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氨基比林﹑咖啡因﹑扑尔敏。

适应症 本品用于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等。

不良反应 1. 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
2. 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禁忌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中排出,由于本品具有抗M胆碱受体作用,泌乳可能受到抑制,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用药 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抗痉药的患儿,长期或超量服用本品时,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危险加大。
2、大量或长期应用本品,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有增强抗凝药的作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镇痛作用:本品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包括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
2、解热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使散热过程加强(周围血管扩张,血流量加大以及出汗),抑制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故能解热。
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主要与葡萄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少数经肾排出。

贮藏 遮光,密封,干燥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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