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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泡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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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泡腾片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600
  • 生产企业: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适应症: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扁桃腺炎,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加热水适量,泡腾溶解后口服。一次0.5~1片,一日3~4次...
  • 相关疾病: 扁桃腺炎 ,咽喉肿痛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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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泡腾片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 板蓝根泡腾片

通用名称 板蓝根泡腾片

主要成份 板蓝根,碳酸氢钠,糊精,阿斯巴甜等。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扁桃腺炎,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保存。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 有效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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