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
塞克硝唑小丸
通用名称
塞克硝唑小丸
主要成份
塞克硝唑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阿米巴虫病、贾第虫病、毛滴虫病和细菌性阴道炎的治疗。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发生率很低,且一般都较轻微。
1.中枢神经系统:有2%~12%的患者使用本品后可出现头痛、头昏和眩晕,罕见感觉异常和共济失调。其发生率与甲硝唑和替硝唑相同。
2.泌尿生殖系统:使用本品治疗慢性阿米巴病患者,偶尔可发生血尿素氮(BUN)显著升高。
3.胃肠道:常见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缺乏、口内金属或苦味、舌炎,发生率约为2%~29%,反应一般轻微,不需要停药。
4.血液:偶见嗜酸性红细胞增多症和白细胞增多症,也有发生自细胞减少的报道。
5.皮肤:少数可见红斑、瘙痒、眼睑水肿和荨麻疹。
禁忌
1.对硝基咪唑类过敏者禁用。
2.妊娠初期(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少数饮酒患者服用本品后可出现头痛、潮红、呕吐和腹痛等症状,服用本品患者应避免接触酒精。在给予塞克硝唑治疗后,至少24h内应避免饮酒,以免出现戒酒硫样反应。
2.阴道炎及滴虫病患者服药期间应注意更换内裤,性伴侣应同时服药治疗并注意洗涤用品的消毒。
3.出现运动失调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
4.儿童患者使用本品剂量为30mg/kg,1次/d,并可根据年龄调整剂量。3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5.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调整本品的剂量。
6.晚上服用本品可减少胃肠道不良反应。
7.贾第鞭毛虫病患者的所有家庭和社会成员接触者也应该接受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初期(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
1.治疗儿童肠道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每次30mg/kg,单次给药。
2.治疗肝阿米巴病:每次30mg/kg,1次/d,连用5天。
老人用药
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调整本品的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华法林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低凝血因子Ⅱ反应。
2.与双硫仑(戒酒硫)同时使用可能引起谵妄或神志混乱。
3.与酒精同时使用时,与甲硝唑一样,有潜在的戒酒硫样反应。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1.本品为硝基咪唑类化合物,与甲硝唑、替硝唑具有相似的化学结构,生理活性也颇为相似。
2.本品进入易感的微生物细胞后,在无氧或少氧环境和较低的氧化还原电位下,其硝基易被电子传递蛋白还原成具细胞毒作用的氨基,抑制细胞DNA的合成,并使已合成的DNA降解,破坏DNA的双螺旋结构或阻断其转录复制,从而使病原体细胞死亡。
药代动力学
1.本品口服吸收好,口服和静注无显著性差异,生物利用度为(100±26)%,单剂量口服0.5~2g,峰浓度(Cmax)为35.7~46.3mg/L,达峰时间(Tmax)为1.42~3h,24h后血药浓度为17.8~20.8mg/L,48h后为8.7~9.4mg/L,72h后为3.9~4.8mg/L。
2.本品的消除半衰期(t1/2β)为17~29h。口服和静注给药均能快速分布全身,在靶组织、器官内达到较高的血药浓度,10min后,可达最高血药浓度的一半。
3.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50%的药物以原形从肾排出。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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