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
盐酸左旋咪唑丸
通用名称
盐酸左旋咪唑丸
主要成份
本品为白色小丸。
适应症
1.用于治疗蛔虫、钩虫、蛲虫病。本品单剂量有效率较高,可用于集体治疗。
2.本品对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盘尾丝虫成虫及微丝蚴有效,但远期疗效较差。
不良反应
1.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反应,少数可出现味觉障碍、疲惫、头晕、头痛、关节酸痛、神志混乱、失眠、发热、流感样症群、血压降低、脉管炎、皮疹、光敏性皮炎等。偶见蛋白尿,个别可见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少数甚至发生粒细胞缺乏症(常为可逆性),常发生于风湿病或肿瘤患者。
2.另尚可引起即发型和Arthus过敏反应,可能系通过刺激T细胞而引起的特应性反应。个体病例可出现共济失调,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肝炎活动期患者禁用。
3.原有血吸虫病者禁用。
4.妊娠早期禁用。
注意事项
1.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本品后易诱发粒细胞缺乏症。
2.干燥综合征患者慎用。
3.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干燥综合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第一周每日50mg、第二周每日100mg、第三周每日150mg后,多数发生副作用,如红斑丘疹、关节痛加重伴肿胀、肌痛、流感样症群、失眠、神志混乱等,再予以冲击量后,上述症状又可重现。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早期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噻嘧啶合用可治疗严重的钩虫感染,并可提高驱除美洲钩虫的效果。
2. 与噻苯哒唑合用可治疗肠道线虫混合感染。
3. 与枸橼酸乙胺嗪先后顺序应用可治疗丝虫感染。
4. 不宜与四氯乙烯合用,以免增加其毒性。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本品为四咪唑的左旋体,可选择性地抑制虫体肌肉中的琥珀酸脱氢酶,使延胡索酸不能还原为琥珀酸,从而影响虫体肌肉的无氧代谢,减少能量产生。当虫体与之接触时,能使神经肌肉去极化,肌肉发生持续收缩而致麻痹;药物的拟胆碱作用有利于虫体的排出。其活性约为四咪唑(消旋体)的1~2倍。
2.另外,药物对虫体的微管结构可能有抑制作用。左旋咪唑还有免疫调节和免疫兴奋功能。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迅速吸收,服用150mg后2小时内,血药浓度达峰值(500ng/L),半衰期(t1/2)为4小时。在肝内代谢,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自尿(大部分)、粪和呼吸道排出,乳汁中亦可测得。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