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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明兴(清开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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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明兴(清开灵口服液)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880028
  •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适应症: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
  • 用法用量:口服。 1. 一次20~30ml,一日2次 2. 儿童酌减。
  • 相关疾病: 外感风热 ,火毒内盛 ,发热 ,咽喉肿痛 ,舌质红绛 ,苔黄 ,脉数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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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 白云山明兴

通用名称 清开灵口服液

主要成份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适应症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中药物具有一定的寒性,胃肠道虚寒的患者,建议饭后服用,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遮光。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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