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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抗病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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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抗病毒口服液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615
  • 生产企业: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 适应症: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饭,晚饭后各...
  •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 ,温病发热 ,上呼吸道... ,流感 ,腮腺炎 ,病毒感染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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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 抗病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 抗病毒口服液

主要成份 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蔗糖、蜂蜜、水、吐温-80、防腐剂(尼泊金乙酯、苯甲酸钠)。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病毒感染疾患。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抗病毒颗粒由具有广谱抗病毒及抗菌作用的板蓝根、忍冬藤、山豆根、川射干、鱼腥草、重楼、贯众等中药材组成,具有清热、解毒、广谱抗病毒及抗菌作用。
2.通过体内抗病毒实验及各种动物模型实验,观察抗病毒颗粒的药理作用。结果抗病毒颗粒对小鼠流感病毒性肺炎有保护作用;对致热大鼠体温有明显抑制作用;抑制小鼠耳廓炎症;对小鼠棉球肉芽组织增生有明显抑制作用。
3.结论:抗病毒颗粒具有明显的抗病毒、解热及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WS3-49(X-39)-9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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