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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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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颗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057
  • 生产企业:广东康祺制药有限公司
  • 适应症:镇咳,祛痰,平喘,消炎。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袋(10克),一日2次。
  • 相关疾病: 慢性支气... ,急性支气... ,支气管炎 ,气管炎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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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 咳特灵颗粒

通用名称 咳特灵颗粒

主要成份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贮藏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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