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
里素劳
通用名称
酮康唑片
主要成份
活性成份:酮康唑。化学名称: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甲基)-1,3-二氧戊环-4-甲氧基〕苯基〕-哌嗪。
适应症
由于酮康唑有发生严重肝毒性的风险,所以只有在考虑过其它有效的抗真菌治疗后,且本品的潜在利益大于潜在危害时,方可使用本品。
1. 治疗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粘膜感染,由于其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导致局部治疗无效时,方可用本品治疗。
(1) 皮肤真菌病。
(2) 花斑癣。
(3) 糠秕孢子菌性毛囊炎。
(4) 皮肤念珠菌病。
(5)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6) 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2. 治疗系统真菌感染:酮康唑不能完全渗入中枢神经系统。因此,真菌性脑(脊)膜炎不应使用口服酮康唑治疗。
(1) 副球孢子菌病。
(2) 组织胞浆菌病。
(3) 球孢子菌病。
(4) 芽生菌病。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最常报告的不良事件是胃肠道反应,例如:恶心和呕吐。
禁忌
本品禁用于患急慢性肝病的患者或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1.服用本品的患者,特别是50岁以上的妇女、有肝病病史、对药物耐受性差、曾服用灰黄霉素及同时服用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的患者,应注意肝损害反应,如异常疲劳感,尿色深黄,粪便色淡或出现黄疸等症状。
2.需服用本品2周以上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检查,治疗期间每间隔2周必须进行肝功复查。如出现上述肝损害症状应立即做肝功检查,确诊有肝病应立即停止用药。
3.对每日服用400mg以上(含400m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本品会降低可的松对促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的患者,以及对于长时间应激(如大手术、严密护理等)状态的患者,都应监测他们的肾上腺功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大鼠试验中,本品在80mg/kg剂量时可引起胎仔并趾,对孕妇尚无研究资料,孕妇禁用。
2.本品可能从母乳中排出,因此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用于体重低于15kg的儿童的资料有限,因此不建议小儿使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由于本品的吸收依赖于足够的胃液分泌,因此应避免与抑制胃液分泌的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酸药、H2受体拮抗药等)同时服用。如需同时服用这类药物时,应至少间隔2小时以上分别服用。
2.利福平、异烟肼与酮康唑同时服用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降低,故不应同时服用。
3.由于酮康唑抑制某些肝氧化酶,故可降低依赖此酶代谢的药物的清除。若此类药物与本品同服,则前者的血药浓度可增高,副作用亦可加重。已有病例报道,酮康唑可与环孢菌素、特非那丁、抗凝剂、甲基强的松龙和马利兰发生严重的相互作用,如这些药物需要与本品同服时应减量。
4.偶有病例报道本品对饮酒者有戒酒硫样作用,表现为潮红、皮疹、外周水肿、恶心和头痛,这些症状在数小时内可完全消失。
5.用灰黄霉素治疗的患者,开始用本品前最好停药一个月。
药物过量
如出现服药过量,应采取碳酸钠洗胃和支持疗法等措施。
药物毒理
1.酮康唑为合成的咪唑二恶烷衍生物,对皮肤真菌、酵母菌(念珠菌属、糠秕孢子菌属、球拟酵母菌属、隐球菌属)、双相真菌和真菌纲具有抑菌和杀菌活性。酮康唑对曲霉菌、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菌属较不敏感,但对Entomophthorales例外。
2.酮康唑抑制真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并改变细胞膜其他脂类化合物的组成。
3.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药代动力学
酮康唑口服后吸收良好,服药1~2小时可达血药浓度峰值。某些胃酸明显减低的患者吸收可能减少,本品进入人体后,广泛分布于各主要器官(肝、肾)和体表粘膜、腺体组织、并通过汗腺转运到皮肤、头发和指(趾)甲的角质层,不易进入脑髓。酮康唑主要在肝中代谢,降解为无活性的咪唑环和哌嗪环,代谢物及原形药主要通过粪便排泄。
贮藏
15~30°C干燥处保存,并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