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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神龙药业“脑心安胶囊”被强制暂停销售

发布时间:2013-03-05 10:33:46    

  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脑心安胶囊”等12种违法广告药品九江市药监局强制暂停销售

  根据日常监测和群众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今年以来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脑心安胶囊”等广告存在严重违法情形。昨日,该局曝光了12种违法广告药品,提醒市民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切勿轻信广告,以免延误病情、危害身体健康。

  相关链接:脑心安胶囊违法广告泛滥四年
  

  脑心安胶囊第12次被责令强制暂停销售了!

  2008年9月17日,在江西省药监局发布《2008年第八期违法药品广告和对相关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公告》中,通化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以下简称“脑心安”)一个月之内31次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被江西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

  这是自2007年5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实施以来,“脑心安”在一年多时间里被江西省药品监监管部门第三次强制暂停销售。2005年迄今,“脑心安”先后在全国28个省市或违反禁令,或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违法虚假广告2300多次,先后被江西、湖南等9个省药监部门12次暂停销售。脑心安胶囊:2300次虚假广告泛滥四年“脑心安”是一种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广告宣传的普通处方药。早在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脑心安”因发布盗用专家、患者名义,夸大药品功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虚假广告连续四期上榜,被陕西、云南等10个省市药监部门140次公告查处。

  2006年,“脑心安”在北京、上海等17个省市发布虚假违法广告675次;先后被国家药监局列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336次;被江西、辽宁等11个省市药监部门列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39次。

  2007年,“脑心安”在全国23个省市发布违法广告837次;这一年,国家药监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显示,“脑心安”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以平均每天近4次的频率先后在山东、江西等16个省市发布违法虚假广告335次。被内蒙古、安徽等21个省、市、自治区列入64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记录高达502次。2007年安徽省药监局共发布的1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里,“脑心安”连续12期期期上榜;辽宁省药监局发布的10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脑心安”8期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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