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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洋皮肤康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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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洋皮肤康洗液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0045
  • 生产企业: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
  • 适应症: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本品主治湿热阻于皮肤所...
  • 用法用量:1. 皮肤湿疹:取适量药液直接涂抹于患处,有糜烂面者可...
  • 相关疾病: 增殖性皮... ,良性增殖... ,增殖性脓... ,鲜红斑痣 ,女子颜面... ,色素性化... ,光线性弹...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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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康洗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 皮肤康洗液

通用名称 皮肤康洗液

主要成份 金银花﹑蒲公英﹑马齿苋﹑土茯苓﹑大黄﹑赤芍﹑蛇床子等。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本品主治湿热阻于皮肤所致湿疹,见有瘙痒﹑红斑﹑丘疹﹑水泡﹑渗出,糜烂等和湿热下注所致阴痒,白带过多。皮肤湿疹及各类阴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也可用于结节性脂膜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静脉曲张性湿疹不宜用本品。
2.妊娠及月经期禁用。
3.合并重度宫颈糜烂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
4.用于治疗湿疮见有水疱、糜烂渗出时,药液稀释后用做湿敷时,其药液温度不宜过高(温凉)。
5.使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妇女月经期停用,经净后5天可以使用;使用期间忌房事。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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