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药品库 > 复方鱼腥草合剂 > 说明书
康恩贝至清(复方鱼腥草合剂)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 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康恩贝至清(复方鱼腥草合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199
  • 生产企业: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 适应症: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相关疾病: 急性咽炎 ,扁桃体炎 ,咽炎
  • 药品规格:

说明:药品库商品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复方鱼腥草合剂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 至清

通用名称 复方鱼腥草合剂

主要成份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防腐剂(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C)。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10821 (ZD-0821)-2002-2012Z

相同推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