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清火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 牙痛清火口服液
通用名称 牙痛清火口服液
主要成份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适应症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不良反应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服。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儿童用药 儿童慎服。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