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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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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舒

  • 批准文号:H20090611
  • 生产企业:s.a. ALCON-COUVREUR n.v.
  • 适应症: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 用法用量:每次用前充分摇匀。1.患眼每次1-2滴,每天两次。2.如本...
  • 相关疾病: 慢性开角...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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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贝特舒

通用名称 贝特舒

批准文号 H20090611

规格 5ml

包装 装于5mlDrop-Tainer塑料滴瓶,1支/盒。

用法用量 每次用前充分摇匀。1.患眼每次1-2滴,每天两次。2.如本品尚不足以控制患者眼内压时,可联用毛果芸香碱,肾上腺素或碳酸酐酶抑制剂。3.特殊注意事项:局部使用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后可全身吸收。因此,局部用药会出现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滴眼后可采用下列方法减少全身吸收:闭眼2分钟;按住鼻泪管2分钟。

分类 化学药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剂型 滴眼剂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混悬液。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进口

生产企业 s.a. ALCON-COUVREUR 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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