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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莱士(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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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莱士(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0950035
  • 生产企业: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适应症: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单独或联...
  • 用法用量:用法:1  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
  • 相关疾病: 鼻咽血管... ,血友病 ,凝血功能... ,血友病甲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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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普舒莱士

通用名称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0950035

规格 200PE

用法用量 用法:
1  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
2  用前应先将本品和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预温至20~25℃,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轻轻转动直至本品完全溶解(注意勿使产生很多泡沫);
3  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50~100ml,然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开始要缓慢,15分钟后稍加快滴注速度,一般每瓶200血浆当量单位(PE)在30~60分钟左右滴完;
4  滴注时,医师要随时注意使用情况,若发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或血栓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要立即终止使用。并用肝素拮抗。
用量:(1) 使用剂量随因子缺乏程度而异,一般每kg体重输注10~20血浆当量单位,以后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8小时,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时,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每隔24~48小时,可减少或酌情减少剂量输用,一般历时2~3天;
(2) 在出血量较大或大手术时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剂量;
(3)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患者如拟作脾切除者要先于手术前用药,术中和术后根据病情决定。

分类 生物制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剂型 冻干粉针剂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生产企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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