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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凝血因子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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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人凝血因子VIII
通用名称 人凝血因子VIII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0950028
规格 200IU
包装 200IU/瓶
用法用量
用法: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用前应先以25-37℃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按瓶签的标示量注入瓶内(制品刚从冰箱取出或在冬季温度较低时应特别注意使制品温度升高到25-37℃,然后进行溶解,否则易析出沉淀),轻轻摇动,使制品完全溶解(注意勿使产生泡沫),然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制品溶解后应立即使用,并在1小时内输完,不得放置。用量:给药剂量必须参照体重、是否存在抑制物,出血的严重程度等因素。下列公式可用于计算剂量:所需因子Ⅷ单位(IU)/次=0.5×患者体重(kg)×需提升的因子Ⅷ活性水平(正常的%)例如:所需因子Ⅷ单位(IU)/次=0.5×50(kg)×30(%)=750IU一般推荐剂量如下:
1.轻度至中度出血:单一剂量10-15IU/kg体重,将因子Ⅷ水平提高到正常人水平的20-30%。
2.较严重出血或小手术:需将因子Ⅷ水平提高到正常人水平的30-50%,通常首次剂量15-25IU/kg体重。如需要,每隔8-12小时给予维持剂量10-15IU/kg体重。
3.大出血:危急生命的出血如口腔、泌尿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出血或重要器官如颈、喉、腹膜后,骼腰肌附近的出血:首次剂量40IU/kg体重,然后每隔8-12小时给予维持剂量20-25IU/kg体重。疗程需由医生决定。
4.手术:只有当凝血因子Ⅷ抑制物水平无异常增高时,方可考虑择期手术。手术开始时血液中因子Ⅷ浓度需达到正常人水平的60-120%。通常在术前按30-40IU/kg体重给药。术后4天内因子Ⅷ最低应保持在正常人水平的60%,接下去的4天减至40%。
5.获得性因子Ⅷ抑制物增多症:应给予大剂量的凝血因子Ⅷ,一般超过治疗血友病患者所需剂量一倍以上。
分类 生物制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剂型 冻干粉针剂
性状 乳白色疏松体,复溶后溶液应为无色澄清液体,可带轻微乳光。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生产企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