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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释(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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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兰释
通用名称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品牌 兰释
批准文号 H20110174
规格 50mg*30片
包装 50mg*30片/盒
用法用量
口服。
1.抑郁症
(1)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 mg)且应根据个人反应调节。有使用过每日达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 mg)的剂量。
(2)可隔4-7天渐增50 mg方式逐步达到最大治疗效果,每天剂量不得超过300mg。建议每日总量大于100mg时,应分两次给药。如果两次给药剂量不等,应在睡前服用较大一次剂量。
(3)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自一次抑郁发作康复后,应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
(4)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 mg)。
2.强迫症
(1)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之间(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剂量不超过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者,最好在睡前一次服完。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25mg,可隔4-7天渐增25mg方式逐步达到最大治疗效果。建议每日总量大于50mg时,应分两次给药。如果两次给药剂量不等,应在睡前服用较大一次剂量。
(2)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用10周后症状没有改善,则应重新考虑本品的治疗。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有效患者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最低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有些临床医师提倡对药物治疗效果满意的患者给予合并的行为精神疗法。
(3)对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
(4)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
分类 化学药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剂型 片剂
性状 本品为水泡眼包装的包衣划痕片。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荷兰
生产企业 Abbott Healthcare S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