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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立克美洛昔康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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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立克美洛昔康颗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0023
  • 生产企业: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 适应症:
  • 用法用量:口服。用少量水冲饮。 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一次1片,一...
  • 相关疾病: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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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美洛昔康颗粒

通用名称 美洛昔康颗粒

品牌 赛立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023

规格 7.5mg*10袋

包装 7.5mg*10袋/盒

用法用量 口服。用少量水冲饮。
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一次1片,一日1次,如果症状没有改善,需要时,剂量可增至一次2片,一日1次;每片7.5mg。
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一次2片,一日1次,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一次1片,一日1次;每片7.5mg(参见“特殊人群”)。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5mg/天。每天的总剂量应一次性服用,用水或其它流体与食物一起送服。
特殊人群
1.年患者和发生不良反应危险性增加的患者:对老年患者,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长期治疗的推荐剂量为7.5mg/天。发生不良反应危险性增加的患者的起始剂量为7.5mg/天。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严重肾衰竭需透析的患者-剂量不应超过7.5mg/天轻度和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如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25ml/分钟)。严重肾衰竭无需透析的患者,参见【禁忌】。
3.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禁忌】。
4.儿童:本品不得用于15岁以下儿童。美洛昔康有其它剂型,可能适用。

分类 化学药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剂型 颗粒剂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混悬颗粒,味微甜。

外用药

有效期 12

生产企业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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